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对变更事项进行公示:
一、主要指标:
(一)总用地面积:37581.35平方米;
(二)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三)容积率≤4.0;
(四)总建筑面积:150325平方米,其中厂房108988平方米(已建厂房14729.54平方米、新建厂房94258.46平方米),配套宿舍33843.25平方米(已建配套宿舍4298.64平方米、新建配套宿舍29544.61平方米),已建配套用房2663.75平方米,新建配套食堂2030平方米,新建配套商业1000平方米,新建文化活动室1500平方米,新建物业管理用房300平方米;
(五)建筑高度或层数:多层、高层;
(六)建筑退线:24米以上部分≥9米,24米及以下部分≥6米;
(七)建筑覆盖率≤50%,绿化覆盖率≥30%;
(八)车辆出入口:北侧,具体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九)人行出入口:东侧,具体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十)公共出入通道:东侧,具体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十一)机动车泊位数:814辆;
(十二)自行车泊位数:225辆;
(十三)总体布局要求:用地内需设置占用地面积不少于5%的公共空间,配置一处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备注:1.本许可证对应2017-01A-0001号建设用地,原深规土规许字06-1998-026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废;2.办理下一步手续前需将G06103-14宗地北侧无偿贡献的2454.12平方米用地移交国有土地储备;3.用地单位须无偿向政府提供18060平方米新建厂房;4. 该用地须在北侧退让3米,结合规划出园路,由用地单位出资建设12米宽市政道路;5.节能减排:参照《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执行;6.污水废气须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7.用地位于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区,需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有关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避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8.该地块进入17号线(原18号线)规划控制预警区275.3平方米,该地块围护结构锚索等施工措施构件禁止侵入17号线(原18号线)规划控制区。有关禁止该地块围护结构锚索等施工措施构件侵入规划控制区要求,请市住建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给予支持落实;9.办理下一步手续前需取得环保部门审批意见;10.停车场充电桩配建要求按最新深标及其修订条款配建充电桩数量;11. 本地块应采取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措施,确保地块满足综合雨量径流控制率70%,径流系数应小于等于0.4。
二、公示期为7天(2017年4月4日-2017年4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展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手续。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szpl.gov.cn );
(二)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三)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
(四)项目现场。
特此公示。
附件:规划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7年4月4日
联系人:姚工 电话:(0755)28923346 传真:(0755)28918213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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