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人杨奕、严小英申请办理莲花山庄四村N51#住宅危房拆除重建手续。经审核,申请事项符合《深圳市危房拆除重建规划管理规定》,现对所报建的危房重建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2017年4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该危房拆除重建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将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一楼(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项目现场同时展示(具体方案见附图)。逾期视为无异议,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特此公示。 附件:N51#住宅危房拆除重建方案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7年3月30日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55)28916910 传真:(0755)2890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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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莲花山庄四村N51#住宅危房拆除重建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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