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更新云学院线上2.0

时间
每周四下午
地点
更新云学院直播间
关键字
活动预告

首页   |   政策文件   |   公示公告   |   行业资讯   |   协会资讯   |   会员服务   |   关于协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810B    联系方式:(0755)-26657626 , 18038067625            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 版权所有 粤ICP备16031621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深圳

友情链接:

智慧前瞻·指挥实战|官宣:中房协城市更新人才培养计划启航

政策文件

关于《深圳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DY16控制单元详细蓝图》(草案)的公示

浏览量

  为推进深圳国际低碳城建设,指导片区规划实施,依据上层次规划,拟开展《深圳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DY16控制单元详细蓝图》(草案)公示。《深圳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DY16控制单元详细蓝图》(草案)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草案)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项目概况

  深圳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DY16控制单元位于坪地街道坪西社区、深圳国际低碳城拓展区西南侧,由吉祥路、花园路、兴源路、紫荆路、坪园北路及富业路围合而成,规划面积约21.1公顷。依据《深圳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单元主导功能为新型产业、二类居住,单元建筑规模为:总建筑面积34.8万平方米(规划控制单元限定的建筑面积未计相应单元地下建筑面积及人防设施面积,且不包括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现状保留及政府批件),其中新型产业上限26.4万平方米,二类居住上限8.4万平方米;配套设施要求:6班幼儿园1处、变电站1处;其它控制要求详见《深圳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控制指标表。

  (二)规划内容

  1.建筑规模

  DY16控制单元规划总建筑面积41.23万平方米(规划控制单元限定的建筑面积未计单元地下建筑面积及人防设施面积,且不包括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及现状保留),其中新型产业总建筑面积26.38万平方米;二类居住用地总建筑面积14.85万平方米(其中规划8.37万平方米,依政府批件6.47万平方米)。

  2.配套设施

  DY16控制单元规划的配套设施为:1处110kv变电站(用地面积3532平方米)、1处6班幼儿园(用地面积≥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1处综合车站(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1处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50平方米)、1处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00平方米)、1处社区文化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1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1处公共厕所(建筑面积60平方米)、1处环卫工人休息站(建筑面积10平方米)、1处再生资源回收点(建筑面积60平方米)、2处公共停车场(车位数≥51个)。

  (三)其它

  1.DY16控制单元绿地和广场用地总面积3.57公顷,其中公园绿地3.4公顷,广场用地0.17公顷;

  2.DY16控制单元水域用地面积0.32公顷。

  3.DY16控制单元道路网密度7.64公里/平方公里。

  4.其它控制内容详见《深圳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DY16控制单元详细蓝图》(草案)附件。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深惠路347号坪地街道办事处

  (四)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30天。自2017年3月5日起至2017年4月3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中心城建设大厦501(邮编5181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程序将该规划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及备案。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55)28918602 传真(0755)28918213

  特此公示。

  附件:《深圳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DY16控制单元详细蓝图》(草案)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7年3月5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