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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变更宝安中心区A004-0148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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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锦安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A004-0148宗地位于宝安中心N5、N6区,用地面积50708.17平方米。A004-0148宗地于2015年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5-0125号),现用地单位新锦安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其中建筑面积分项指标由“商业50000平方米”变更为“商业10000平方米,办公40000平方米”。

  二、其中建筑高度由“≤100米并满足航空限高要求”变更为“住宅≤150米,办公≤165米,并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三、备注第3条“本证因对本宗地和A004-0150宗地进行住宅户型比例平衡重新核发,将A004-0150宗地90平方米以下户型住宅面积52331.5平方米调整至本宗地,同时将本宗地52331.5平方米90平方米以上住宅面积调整至A004-0150宗地。调整后本宗地套型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为178569.5平方米,套型90平方米以上住宅面积为1770.5平方米。”变更为“本宗地和A004-0150宗地曾进行住宅户型比例平衡调整,调整后本宗地住宅面积100%为套内90平方米以下户型,其中不低于70%为套型90平方米以下户型”。

  四、备注第6条“机动车泊位数1810个,其中住宅1510个,商业300个”变更为“机动车泊位数1810个,其中住宅1510个,商业100个,办公200个。”

  五、备注第9条“停车位充电桩配置比例不低于20%”变更为“停车位应按30%比例配建充电桩,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17年3月4日-2017年3月13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几个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陆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ba. szpl.gov.cn/ )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27832447 传真:27811901

  附件:A004-0148号宗地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7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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