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上川消防站建设工程项目用地位于新安街道,用地面积约4500平方米,现状未建。深圳市公安局于2016年12月取得该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6-0085号),约定总建筑面积3871平方米,因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6-0085号)约定的建筑面积不满足消防功能需求,根据来文单位申请,现拟对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6-0085号)进行如下变更:将容积率由“0.86”调整为“0.89”,将总建筑面积由“3871平方米”调整为“3991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由“3634平方米”调整为“3752.94平方米”,训练塔建筑面积由“237平方米”调整为“238平方米”,临建议性道路退线≥1.8米。其余规划设计指标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上述调整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2017年2月18日- 2017年2月27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自公示之日起,我局也将在以下几个网站同时发布本公告,市民可到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ba.szpl.gov.cn/)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27804254 传真:27809686
附件:项目用地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7年2月18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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