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口地区]法定图则02-17-09等地块规划调整事项已经市规划国土委业务会审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本次图则调整范围位于南山区蛇口街道渔港片区,涉及[蛇口地区]法定图则02-17-09、02-17-11、02-17-16、02-17-25、02-17-17、02-17-18、02-17-19、02-17-20、02-17-21及02-17-22等10个地块的用地调整,拟调整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及地块范围详见“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调整前)”与“申请修改用地示意图(调整前)” 。
二、规划调整情况
现拟对上述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调整方案主要包括以下3部分:
(一)原规划为公园绿地+其他道路用地(G1+S15)的02-17-09地块及规划为公园绿地(G1)的02-17-11地块结合片区功能安排及道路线位优化重新整合调整。
调整后,02-17-09用地面积16266.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为“社会停车场库(300个车位)、自行车租赁/存放点1处、渔港配套设施(不超过700平方米)”,备注为 “规划。1.附设地下支路,地块实施时必须予以落实,具体道路线位可作微调。2.可附设小型商业,具体规模须在项目实施前报规划主管部门审批。3.岸线部分可兼容渔业、公务、旅游等船舶停靠功能,具体岸线功能组织由相关主管部门确定”。02-17-11地块用地面积380.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备注 “规划”。
(二)根据已经列入2012年第5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并已开展公示的西岸城市更新项目拆除重建范围,对02-17-17、02-17-18、02-17-19、02-17-20地块边界进行微调,并划定为更新单元,编号为GX01,单元内具体控制要求以后续批准的专项规划为准。
(三)将原规划02-17-16、02-17-21、02-17-22、02-17-25地块、以及02-12-17、18、19、20地块在GX01更新单元范围外的零星用地,以及周边市政道路用地合并,并根据道路线位优化调整地块边界。整合后地块编号为02-17-21,用地面积35141.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 备注“规划。1.附设地下支路,地块实施时必须予以落实,具体道路线位可作微调。2.岸线部分可兼容渔业、公务、旅游等船舶停靠功能,具体岸线功能组织由相关主管部门确定”。
以上拟调整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及地块范围详见“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调整后)”与“申请修改用地示意图(调整后)”。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山区石云路44号蛇口大厦
(四)现场
地址:南山区蛇口街道渔港东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http://www.szpl.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zse.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26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南山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 2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26978459
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
2016年12月28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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