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用地的保护,稳定全市工业用地总规模,有序引导工业用地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我市开展全市工业区块线的划定工作。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结合辖区工业发展需要,拟定了辖区工业区块线(草案)。我委会同市产业主管部门对各区上报的工业区块线(草案)进行统筹汇总、整合分析、优化处理后形成全市工业区块线(草案)和相应的管理要求。
现对全市工业区块线(草案)和管理要求进行公开展示,征求公众意见,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一楼展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三)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一楼
(四)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地址: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一楼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地址:盐田区海景路10号
(六)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地址:宝安区30区前进一路293号一楼
(七)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地址:龙岗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八)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地址:光明新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
(九)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地址:坪山区龙坪路6号
(十)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地址:龙华区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十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大鹏管理局,地址:盐田区沙头角海景路10号
(十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网站,网址:http://www.szpl.gov.cn
二、公示时间
公示为期7个自然日,自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8日止。
三、 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对全市工业区块线(草案)和管理要求的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18日,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108室佟工收,邮编:518040,联系电话:83949382。
(一)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任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联系方式。
特此通告。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
2016年12月12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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