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规土规〔2016〕2号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市规划国土委 2016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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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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