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安宏基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已列入《2011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现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过2016年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业务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78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更新单元概况 该更新单元位于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北侧紧靠城市次干路华兴路。本次规划拆除用地面积32191.8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0184.8 平方米。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09180平方米,其中住宅88690平方米(含公共租赁用房1419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酒店合计1411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6380平方米(含9班幼儿园一所,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独立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1800平方米)。另外,设置一处地下公共充电站建筑面积700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清湖路 2.大浪办事处 地址: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办公楼一楼大厅 3.更新单元现场 地址:大浪办事处安宏基工业区 4.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lh.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天,自2016年8月20日至2016年9月19日。 四、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1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清湖路 电话:0755-23335753 吴工 传真:0755-23335753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 2016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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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安宏基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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