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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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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西牛埔仓库区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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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现将拟定的《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西牛埔仓库区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进行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

《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西牛埔仓库区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一览表

编号

辖区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南山区

招商街道

赤湾西牛埔仓库区城市更新单元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8881

①   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功能;

②   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4000平方米用地,用于绿地、道路及学校扩建。

2

南山区

粤海街道

爱华科技园长城地块城市更新单元

南山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办公室

7991

③   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功能;

④   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3000平方米土地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城市公共利益项目(含公共绿地和道路)。

3

宝安区

松岗街道

大华飞捷科技园城市更新单元

深圳市大华飞燕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5260

① 拟更新方向为新型产业功能;

② 拟拆除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6560平方米的绿地、落实不少于4500平方米的独立占地配套设施用地(含一处不少于3000平方米体育设施用地),申报单元应结合工业园区内未完善征转手续用地情况,移交政府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用地。

4

龙华新区

龙华办事处

狮头岭旧村城市更新单元

深圳市龙华狮头岭股份合作公司

16268

① 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功能。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本次公示期为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19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的方式对公示计划草案提出意见。

  公众意见征询表反馈地址:

  南山区: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联系电话:26978475。

  宝安区: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联系电话:27812379。

  龙华新区: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路,联系电话:23335746。

  特此公告。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2016年8月10日

  附表:《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西牛埔仓库区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众意见征询表

  附图:

  1. 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西牛埔仓库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2. 南山区粤海街道爱华科技园长城地块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3. 宝安区松岗街道大华飞捷科技园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4. 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狮头岭旧村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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