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白石龙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被列入《2012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五批计划》,更新单元规划目前已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2014年第3次会议审议并获得原则通过,核发《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批准<龙华新区民治街道白石龙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通知》(深规土〔2014〕342号)。现该城市更新单元申报主体申请对已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进行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786号)的规定,将规划修改事项予以公示。 一、规划修改事项 白石龙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龙华新区民治街道,西临新区大道,南临宁远路。修改内容如下: 将01地块建筑限高由100米调整至150米。 二、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自2016年7月30日至2016年8月5日止。 三、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地址: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西北侧 2.项目现场 地址: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宁远路交汇处 3.民治办事处 地址:龙华新区阳光路28号民治办事处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四、意见反馈 1.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 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地址: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西北侧 电话:0755-23335753;传真:23335701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附件:白石龙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修改公示图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 2016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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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白石龙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公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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