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南天电力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被列入《2013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内,现已过经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审议龙岗区坂田街道华为电气加工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调整)等议题的业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关于试行<城市更新单元审批操作规则>的通告》(深规土[2013]786号)的规定,现将该规划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安托山片区南天电力更新单元位于安托山片区东侧,拆除用地范围东起安托山四路,北临侨香三道,南界侨香二道。更新单元用地面积48322.4平方米,拆除用地范围总面积40830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3078.8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12000平方米,其中包括:住宅42000平方米(含7600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商业办公及酒店114190平方米,商务公寓489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6910平方米(含9班幼儿园2400平方米,占地2700平方米),另允许建设地下公共充电站700平方米,地下商业建筑面积6900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1.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一楼大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2. 深圳市福田区旧城(旧村)改造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2号国防大厦 3.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农林路1号香蜜湖街道办事处 4. 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 5.市规划国土委门户网站: 市规划国土委原第一直属管理局门户网站(暂用):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7月19日止。 四、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19日,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另外,请将有关书面意见直接投放意见箱内);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电话:0755-83138820 传真:0755-83138610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更新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 2016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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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规划国土委福田管理局关于《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南天电力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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