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坂田街道大贸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被列入《2014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三批计划》,现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业务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78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 一、项目情况 项目位于坂田街道,东临长坑一街,西临和南路,南临禾堂光街,北临布龙公路。更新单元用地面积27299.5平方米,拆除用地面积18358.4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1847.1平方米(含纳入国有未出让零星用地71.8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69850平方米,其中住宅4454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936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酒店2283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2480平方米(含社区服务中心45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处1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处500平方米,邮政所1处15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1处200平方米,公共厕所1处10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1处60平方米,环卫工人休息房1处20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 2.改造现场 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布龙路与和南路交叉口东南侧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天,自2016年4月16日起至2016年5月15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请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1606室,截止日期2016年5月1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 联系人:卢工 电话:(0755)28919082 传真:(0755)28918869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更新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附件:1. 区域位置、拆除与建设用地范围图 2. 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总平面图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6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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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龙岗区坂田街道大贸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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