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来文申请修改华发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专项规划,现根据《城乡规划法》以及《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规划修改事项 光明新区华发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位于公明中心区,北临兴发路,东临振明路,其专项规划已经市规划国土委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2013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核发批准通知(深规土〔2013〕137号)。本次规划修改系在建筑总量、各计容积率建筑功能分项建筑面积保持不变及公众利益不减少的前提下,对公共绿地、建筑限高、建筑退线等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为: (一)扩大公共绿地面积 01-06地块公共绿地面积由4292平方米修改为6939.3平方米(扩大2647.3平方米),01-03地块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相应减少。 (二)各地块分项建筑面积修改 01-01地块商业建筑面积由49950平方米修改为61500平方米;01-02地块商业建筑面积由50050平方米修改为62000平方米;01-03地块住宅建筑面积由48840平方米(含32520保障性住房)修改为32520平方米(全部为保障性住房),商业建筑面积由8000平方米修改为4000平方米;01-04地块住宅建筑面积由113780修改为1301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由32000平方米修改为12500平方米。 (三)各地块停车位修改 01-01地块停车位由1200个修改为1300个;01-02地块停车位由900个修改为1100个;01-03地块停车位由550个修改为200个;01-04地块停车位由1450个修改为1500个。 (四)车行出入口修改 01-04地块设置在金辉路的车行出入口修改至西侧规划支路上。 (五)建筑高度修改 01-04地块建筑限高由100米修改为150米。 (六)建筑退线修改 01-03地块东、西、北侧二级建筑退线由12米修改为9米,南侧由15米修改为12米;01-04地块二级建筑退线由12米修改为9米。 (七)非独立占地公共空间修改 在符合《深标》前提下,非独立占地公共空间总量修改为4300平方米,其中01-01地块非独立占地公共空间为2400平方米,01-02地块非独立占地公共空间修改为1900平方米;取消01-03、01-04地块非独立占地公共空间。 二、公示地址 (一)现场展示 1.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我局办文大厅 2.公明街道兴发路与振明路交汇处项目现场 3.光明大街401号管委会第三办公区城建局一楼 (二)网上展示 1.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站) 2.http://gm.szpl.gov.cn/(我局网站) 3.http://www.szgm.gov.cn/ (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 三、公示时间 为期7日,自2016年2月6日起至2016年2月12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对该规划修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1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 联系人:王阿娜 联系电话:27402695 传真:23466464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规划修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诚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2016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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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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