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石岩街道总部经济园区城市更新单元被列入《2015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第三批计划。现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审议龙岗区坂田街道华为电气加工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调整)等议题》的业务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786号)等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宝安区石岩街道,地块东临城市主干道松白路,西临城市支路规划四路,北临城市主干道洲石路,南临城市次干道国泰路。项目更新单元用地面积252120.0平方米,拆除用地面积202713.3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43450.7平方米(不含腾挪后建设用地面积8440.9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438000平方米,其中产业研发用房243910平方米(含创新型产业用房12200平方米),厂房61740平方米,产业配套用房123530平方米(含单身宿舍88710平方米,商业3482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8820平方米(含公交综合车站5300平方米)。另外,地下附设公共充电站1400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与松白路交汇处西南侧 3.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 4.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 地址: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5.宝安区石岩街道浪心社区工作站 地址: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大道200号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http://ba.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2月25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2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5—27809140 传真:0755—27812582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30区前进一路293号709室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6年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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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宝安区石岩街道总部经济园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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