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新安街道22区二期城市更新单元被列入《2012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内,现已经过2015年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审议罗湖区布心街道金威啤酒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等议题的业务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78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更新单元位于宝安区新安街道22区范围内,西南至宝城公园路,东南邻新圳河和兴华二路,西北接宝城公园路东二巷。本次更新单元面积51927.5平方米,拆除用地面积45760.3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33797.8平方米(含纳入国有未出让零星用地2358.9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63960平方米,其中住宅16202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2592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酒店69470平方米,商务公寓2977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2700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一楼大厅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2.宝城22区旧城改造项目现场 地址:创业二路与公园路交汇处 3.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新安街道宝民一路202-8号 4.网址: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http://ba.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5年9月12日至2015年10月11日止。 四、意见反馈 1.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1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27812416 传真: 27812582 地址:宝安区宝城30区前进一路293号7楼708室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5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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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宝安区新安街道22区二期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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