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沙一村凯嘉酒店后地块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项目已列入《2013年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现已经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业务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78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规划区位于沙井街道海上田园东地区,沙一村凯嘉酒店后,南邻新沙路。更新单元拆除用地面积34590.1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8169.5平方米。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05830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51550平方米(包括保障性住房3100平方米),商务公寓1530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酒店357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3280平方米(含公交首末站1000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一楼大厅 2.社区居委 地址:西环路沙一办公楼(建艺装饰城) 3.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地址: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48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沙井街道沙一村凯嘉酒店后 5.网址: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http://ba.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29日止。 四、意见反馈 1.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2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成工 电话:27812582 传真:27812582 地址:宝安区宝城30区前进一路293号7楼708室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5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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