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龙岗街道水一村城市更新单元被列入《2013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二批计划》。现已经过2015年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业务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768号)的规定,现将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 项目概况: 本项目用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西接规划宝坪大道,南临规划水背龙街,北临龙溪河。更新单元范围用地面积32850.5平方米,拆除用地面积30067.9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1533.0平方米。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11000平方米,其中住宅9000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309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酒店11890平方米,商务公寓509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4020平方米。 二、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5年6月3日起至2015年7月2日止。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二)龙岗区水一村片区项目现场 地址:龙岗街道南约社区办公楼一楼 (三)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路2号 (四)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网址: http://www.szpl.gov.cn/ 四、意见反馈 (一) 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城市更新科 张工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06室 电话:0755-28906001 传真:0755-28918869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5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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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龙岗区龙岗街道水一村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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