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简一、简二、黄龙坡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项目已列入《各年度转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项目》,并于2013年根据《龙岗区第二工业区等两个城市更新单元范围的公告》增补了城市更新计划范围;现该项目规划(草案)已经过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规划业务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2013】78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规划区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南临龙岗大道,东接南联路,西靠龙河路,北邻龙园路。更新单元用地范围面积288626.6平方米,拆除用地范围面积286311.1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范围面积为165494.5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172500平方米,其中:住宅60000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4920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酒店合计299100平方米,商务公寓24018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33220平方米(含12班幼儿园3200平方米,占地3600平方米;18班幼儿园4800平方米,占地5400平方米;公交综合车站10000平方米;110KV变电站2500平方米),若公交综合车站、110KV变电站附设于地下,相应计容建筑面积予以核减。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 2.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龙岗路2号 3.改造现场 地址: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简一、简二、黄龙坡片区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6月12日。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请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1607室,截止日期2015年6月1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 电话:0755-28921896 传真:0755-28918869 联系人:赖工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附件:1.区域位置图、拆除与开发建设用地范围图 2.地块划分及控制指标图、总平面布局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5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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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简一、简二、黄龙坡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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