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星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沙井街道金达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指标调整,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修改内容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沙井街道沙中路与沙井路交汇处,该项目为市政府批准的《2011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三批计划》,已取得专项规划批复文件(深规土[2014]334号),批准更新单元用地面积74725.9平方米,拆除用地面积为69476.8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为57948.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86850平方米。 二、调整事项 1.拆除范围线由原来的69476.8平方米优化为69456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范围由原来的57948.4平方米优化为57927.6平方米,拆除范围内移交政府用地面积保持不变;拆除范围外移交政府用地面积由5249.1平方米增加到5269.8平方米。更新单元用地范围面积及计容建筑总面积保持不变。 2.建筑高度由100米提高到120米。 3.在计容建筑面积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增加更新单元内分项建筑功能,将单元规划中01-01、01-02、01-03地块61880平方米的商业建筑量调整为27400平方米的商业建筑量及34480平方米的办公建筑量,地块原规划用地主导性质保持不变(具体指标详见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三、公示地点及网址: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一楼大厅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2.项目现场 地址:宝安区沙井街道金达工业区 3.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488号 4.沙井沙头社区工作站 地址: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头社区麒麟花园180号2楼文雅社区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http://www.szpl.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网站 http:// ba.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30个自然日(自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3月30日)。 五、意见反馈 1.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至日期为2015年3月3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地址:宝安区宝城30区前进一路293号7楼708室 电话:0755-27812416 传真:0755-27812582 联系人:罗工 七、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仅为调整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5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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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宝安区沙井金达工业区更新单元专项规划修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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