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新区中心区飞西片区单元更新专项规划》已经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业务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786号)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规划片区位于坪山新区中心区,具体范围为北侧龙坪路、南侧深汕公路、西侧昌盛路、东侧和兴路所围合区域,拆除用地面积为302662.6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为174183.5平方米,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为100108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8838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6551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90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2700平方米。 本次展示分为现场展示和网上展示两种方式。现场展示地点为: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坪山新区坪山街道飞西村长安街23号。网上展示为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公示期为30天,自2014年11月19日至2014年12月18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1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个人反馈的,请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多人共同反馈的,请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特此公示。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28297942 传真:28297942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2014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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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坪山新区中心区飞西片区单元更新专项规划(草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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