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新区正山甲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改造专项规划已经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2014年第44次局业务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786号)等规定,现予以公示: 规划区位于坪山新区中心区,具体范围为规划兰竹西路、长安一街、龙坪大道和深汕路所围合区域。本更新单元范围拆除用地面积为453215.3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为285128.6平方米,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为148409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7292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8551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57840平方米,商务公寓建筑面积18312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4367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6540平方米。 本次展示分为集中展示和网上展示两种方式。集中展示地点为: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坪山新区坪山街道甲片路68号。网上展示地址为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网站http://ps.szpl.gov.cn/。公示期为30天,自2014年09月27日至2014年10月27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4年10月2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个人反馈的,请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多人共同反馈的,请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特此公示。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28297942 传真:28297942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2014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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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坪山新区正山甲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改造专项规划(草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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