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井商业中心城市更新单元原属于“宝安、龙岗两区自行开展的新安翻身工业区等70个旧城旧村改造项目”之一,并列入了城市更新单元改造项目2010年度实施计划,该项目专项规划已于2010年5月通过建环委审批,后因02地块扩大范围被列入《2013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调整后的02地块更新单元规划现已经过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2013年第42次业务会议审议,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地块位于城市主干道新沙路南北两侧,北临迎宾路,西临容根南路,东至春园西路;原拆除用地范围面积99296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62963平方米,本次新增拆除用地面积3522平方米,新增开发建设用地面积3284平方米后,02地块建设用地范围为14295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64320平方米(原已批专项规划4955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6850平方米(原已批专项规划4685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7120平方米(原已批专项规划25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原已批专项规划200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地址: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一楼 2. 沙井街道办事处 地址: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环镇路交汇处 3. 壆岗社区工作站 地址:宝安区沙井街道壆岗大道23号 4.项目现场 地址: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永通路交汇处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http://ba.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自2013年12月18日至2013年12月24日)。 四、意见反馈 1.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至日期为2013年12月2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联系人:成工 电话:0755-27812582 传真:0755-27812582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修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3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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