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第二工业区更新单元已纳入《2011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更新单元规划已经市规划国土委2011年第118次技术会议审议并获原则通过。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府〔2012〕1号)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第二工业区改造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东界植物园路,南界前进路,西临银珠路,北临邱屋街。拆迁用地面积60827.6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47366.7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41090平方米,其中住宅14373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11070平方米),商业55380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480平方米),商务公寓3426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7720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1.改造现场(一) 地址:龙岗区龙岗街道鹏达路90号 2.改造现场(二) 地址:龙岗区龙岗街道刘屋路98号 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行政服务大厅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 4.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2年2月15日起至2012年3月15日止。 四、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行政服务窗口(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1楼),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755-28906021 传真:0755-28918266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更新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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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第二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开展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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