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地铁10号线雪象站施工临时用地。申请用地位于坂田街道,面积6307.56平方米,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2013版)范围内。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现将上述事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0天,自2017年4月2日起至2017年5月1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zpl.gov.cn)和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建设大厦一楼大厅)同时进行展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示。 附件:1.规划示意图 2.影像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7年4月2日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55)28900410 传真:(0755)2890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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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地铁10号线雪象站施工临时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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