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颐田路)》于2017年1月5日经市规划国土委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调入地块共1块,总面积为0.0500公顷,位于坑梓街道沙田社区,现状为农用地,均不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调入地块均不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 二、调出地块共1块,总面积为0.0500公顷,位于坪山街道(现属龙田街道)大工业区社区,现状为农用地,均不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 三、本方案从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的面积为0.0500公顷,从允许建设区调出作为有条件建设区的面积为0.0500公顷。调整前后的耕地总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建设用地总规模未突破。 本次公示分为集中展示和网上展示两种方式。集中展示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深汕路333号(坪山区委区政府);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坪山区盘龙路38号(坪山区龙田街道办事处);坪山区坑梓人民西路2号(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网上展示地址为:http://www.szpl.gov.cn/(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ps.szpl.gov.cn/(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网站)。 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4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特此公示。 联系人:古工 联系电话:28297912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2017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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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坪山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颐田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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