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拟开展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江屋山路市政工程。该工程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坝光片区,工程用地面积共10803平方米,其中约10404平方米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2017年3月25日-2017年3月31日)。如对该项目的建设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大鹏管理局(地址: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发布,市民也可上网浏览查询。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25360233;传真:25354341。 附件:项目位置示意图及项目用地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 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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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关于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江屋山路市政工程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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