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井污水处理厂(宗地号:A306-0467)工程项目位于沙井街道民主社区,用地面积236902.35平方米,北侧已建,南侧未建。项目于2005年10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05-2005-0228号)。 现因建设规模调整,市水务局来文申请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关设计要点变更如下: 1、将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05-2005-0228号)约定的“总建筑面积11750平方米,其中办公2500平方米、化验室500平方米,中心控制室300平方米、宿舍(含职工活动、食堂、浴室)2800平方米、加药间640平方米、变配电房1200平方米、机修仓库700平方米、机房2460平方米、车库450平方米、门卫200平方米”调整为“总建筑面积149095.52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1750平方米:办公2500平方米、化验室500平方米、中心控制室300平方米、宿舍(含职工活动、食堂、浴室)2800平方米,加药间640平方米、变配电房1200平方米、机修仓库700平方米、机房2460平方米、车库450平方米、门卫200平方米。二期工程计容总建筑面积24625.52平方米:生产性设施建筑总面积19993.89平方米、辅助生产用房总建筑面积1923.38平方米、管理用房总建筑面积1644.5平方米、生活设施用房总建筑面积1063.75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112700平方米(二期工程生产区与上盖之间的空间部分)”; 2、将容积率由“0.05”调整为“0.63”; 3、将建筑覆盖率由“5%”调整为“11.8%”; 4、将建筑退红线要求由“9米”调整为“6米”; 5、将停车泊位由“25个”调整为“65个”,其余规划设计指标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上述调整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2017年3月23日-2017年4月1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项目现场及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查询。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ba.szpl.gov.cn/) 联系人:庹工 联系电话:27806087 传真:27832492 附件:项目用地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7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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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变更沙井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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