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更新云学院线上2.0

时间
每周四下午
地点
更新云学院直播间
关键字
活动预告

首页   |   政策文件   |   公示公告   |   行业资讯   |   协会资讯   |   会员服务   |   关于协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810B    联系方式:(0755)-26657626 , 18038067625            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 版权所有 粤ICP备16031621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深圳

友情链接:

峰会回顾|50+大咖齐聚首都,共探中国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之路

政策文件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松岗东地区]法定图则规划范围调整及松裕路等道路局部线位优化事宜的通告

浏览量

  为落实我市“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十项专项行动,推动我市“1+6”农地入市试点工作,拟对[松岗东地区]法定图则规划05-07、05-08、05-13、07-10、07-11等地块进行调整,对松裕路(田园路-南石路段)等规划道路线位进行优化。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法定图则情况 

  (一) [松岗东地区]法定图则规划05-07、05-08、05-13、07-10、07-11等地块位于东方大道、根玉路、松裕路和田洋六路围合的区域。05-07和05-13地块为现状保留的一类工业用地;05-0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园地;07-10地块为水域;07-1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 

  (二)松裕路位于宝安区与光明新区交界处, [松岗东地区]法定图则中规划松裕路(田园路-南石路段)直接与根玉路连接,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60米,为双向6车道。 

  (三)田洋南一路(西北起田园路,东南止松裕路)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15米,在行政边界处向南转与松裕路相接。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适当调整 [松岗东地区]法定图则规划范围,将05-07、05-08地块东侧部分现状工业用地纳入图则范围内,重新调整地块编号和范围。调整后的05-07地块用地面积为5729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备注“现状保留”;原05-13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用地面积增加至62557平方米;新增05-14地块,用地面积为446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备注“现状保留”;新增05-15地块,用地面积为1063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为3.8;新增05-08、07-11、07-12、07-13地块,用地性质均为公园绿地;原07-10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用地面积相应调整为2029平方米。 

  (二)规划松裕路(田园路-南石路)道路宽度不变,线位向南侧适当调整,穿过根玉路、南光高速与周家大道相接,其中南石路-根玉路段道路建议采用下穿形式。 

  (三)规划田洋南一路道路宽度保持不变,道路走向调整为与根玉路相接;在05-07和05-13地块间新增一条南北向建议性支路,连接东方大道与松裕路,红线宽度为12米。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光明新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一楼大厅 

  4.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街道将石社区水库路将石社区综合服务楼一楼大厅 

  5.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广深公路428号松岗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6.调整地块现场 

  (二)网上展示 

  1.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站) 

  2.http://www.szgm.gov.cn(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3.http://gm.szpl.gov.cn(我局网站) 

  四、展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6年12月16日至1月14日。 

  五、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深圳市光明新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我局地址。邮编518132),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1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23466724 

  附件:法定图则公众展示展板(局部调整现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 

  2016年12月16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