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3号控制单元位于坂雪岗科技城东南区域,由吉华路、杨美路、龙颈坳路及清平高速围合,用地面积约113万平方米,涉及坂田及布吉两个街道用地。
二、开发建设量
DY13号控制单元建设总量为211.1万平方米(不包含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其中二类居住上限27万平方米,研发办公下限135万平方米,规划对引导远期整体或局部更新的现状用地预留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不包含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以保证控制单元内更新项目的可行性。
三、公共配套设施
落实法定图则公共配套设施要求,并新增部分公共配套设施。具体为:设置两处公交首末站(1处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1处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1处邮政支局(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1处变电站(占地面积4321平方米),1处养老院(占地面积5002平方米),1处供水泵站(占地面积2823平方米),3处居住小区级文化室,1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处公共充电站,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等。
四、其他控制要求
(一)片区内开放空间面积30.15公顷,其中公园绿地18.35公顷,农林和其他用地9.96公顷,公共空间1.84公顷;
(二)片区内道路密度为7.35公里/平方公里,其中落实的支路网密度为6.24公里/平方公里;
(三)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和公用设施用地为1.31公顷(不包括居住用地内的学校用地)。
五、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龙路498号坂田街道办事处
(四)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六、公示时间
30天。自2016年12月20日起至2017年1月18日止
七、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中心城建设大厦501(邮编5181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1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程序将该规划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及备案。
八、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侯工 电话:(0755)28915018 传真(0755)28918213
特此公示。
附件:[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3号控制单元详细规划公示附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6年12月20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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