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片区路网结构,解决盐田区环卫基地项目用地对外交通联系问题,根据盐田区前期办关于“盐田区环卫基地配套道路工程”法定图则调整的申请,我局拟新增规划市政道路一条,将部分规划林地调整为道路用地。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22-03地块位于盐田区盐田港后方陆域北山道以东,目前无规划的对外联系道路。为解决盐田区环卫基地对外交通联系问题,经道路选线及方案设计等技术论证,拟新增规划道路一条,南接横盐公路,北接规划22-03地块(环卫基地),红线宽度约8米,全长约101米。
二、法定图则调整情况
根据片区法定图则规划情况,结合现状建设情况及地形条件,拟依据道路线型将1226㎡规划林地(E4)的用地性质调整为城市道路用地(S2)(详见调整方案)。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一楼大厅(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2、项目现场(拟调整地块现场,具体位置见附图)。
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网站http://www.szpl.gov.cn/
四、展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月19日。
五、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1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盐田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25357066
附件: [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22-03地块配套道路用地规划调整方案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
2016年12月21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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