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来文申报深圳市第五幼儿园园舍拆除重建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拆除原园舍后新建幼儿园园舍,拆除5215平方米,新建教学用房4290平方米,4层。该事项涉及[石厦益田地区]法定图则33-02-02地块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该幼儿园地处深圳市福田区益田东二街与益田东三街交汇处东北角,该用地位于[石厦益田地区]法定图则33-02-02地块。根据[石厦益田地区]法定图则, 33-02-02地块用地面积349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配套设施用地(R6 ),容积率为1.6。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对[石厦益田地区]法定图则33-02-02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规划调整后33-02-02地块用地面积不变,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配套设施为幼儿园,容积率“—”,备注为规划。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3、福田区福保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田区新洲南路石厦四街233号。
4、项目现场
地址:福田区益田村深圳第五幼儿园(益田村中心广场旁)。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6、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网站(原第一直属管理局网址)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1月23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福田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2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福田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83074059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
2016年12月25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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