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龙岗区教育水平,完善基础教育配套设施,缓解坂田南片区学位紧张问题,我局对大光勘城市更新单元D-01、D-02、D-03和D-04用地进行规划调整。该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并于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10月19日期间进行首次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收到周边居民关于要求取消原更新单元规划D-04地块配设垃圾转运站的信访,并且收到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关于取消该垃圾转运站的来函,根据上述情况,我局重新调整规划,取消原更新单元规划D-04地块配设垃圾转运站并调整为学校用地.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再次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整区域位于坂田南地区,坂雪岗大道以西,永贵街以北,虎山路以东,调整范围用地面积约2.6公顷,现状为空地。
二、规划情况依据
《龙岗区坂田街道大光勘更新单元规划》(已批,目前已覆盖原法定图则):D-01地块规划为公园用地(G11),用地面积3332.2平方米;D-02地块规划为街头绿地(G12),用地面积1440.4平方米;D-03地块规划为小学用地(GIC54),用地面积11323.6平方木,配建30班小学;D-04地块规划为公园用地(G11),用地面积8007.1平方米,配建垃圾转运站。
三、规划调整内容
鉴于坂田南片区学位紧张,将调整范围内城市更新单元原规划的D-01、D-02、D-03、部分道路(规划长坑二街虎山路到永贵街段)及D-04部分用地合并,取消原更新单元规划D-04地块配设垃圾转运站,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G1C5),配建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余用地规划为公园绿地(G1)。
四、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布龙路498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南地区,坂雪岗大道以西,永贵街以北,虎山路以东。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 http://www.szpl.gov.cn
五、公示时间
30天,自2016年12月23日起至2017年1月21日止。
六、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172),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2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工 电话:(0755)28905390 传真:(0755)28900430
特此公示。
附件:大光勘城市更新单元公示附件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6年12月23日
文档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