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交通配套设施服务能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盐田区工作安排,我局拟定了[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修编)]法定图则4B-02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拟调[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修编)]法定图则4B-02地块位于盐田区盐田街道,北山道和盐田路交叉口东北侧。现状存在汽车修配厂、废品回收集装箱等简易建、构筑物。
二、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深圳市盐田02-01号片区[盐田港后方陆域(修编)]法定图则》,4B-02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2447㎡,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用地,容积率0.2,绿地率35%,规划配套为公交综合车场,备注“规划”。
三、法定图则调整情况
结合盐田区土地资源现状以及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发展需求,为集约节约用地,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公交综合车场服务能力,且鉴于2013版《深标》对交通市政设施等用地地块容积率不作特别规定,拟取消4B-02地块规划容积率,同时将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公共交通用地(U21)按13版《深标》表达为交通场站用地(S4),取消绿地率,备注“按《深标》要求落实绿化覆盖率”,其余指标不变。
四、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一楼大厅(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2、项目现场(拟调整地块现场,具体位置见附图);
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网站:http://www.szpl.gov.cn/
五、展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月19日。
六、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1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七、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盐田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25357066
附件: [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修编)]法定图则4B-02地块用地规划调整方案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
2016年12月21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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