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龙胜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已列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获得原则通过,并核发《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批准<龙华新区大浪街道龙胜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通知》(深规土〔2014〕242号)。现对已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进行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78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更新单元概况及规划修改事项 该更新单元位于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地块西侧紧临龙胜路,东侧紧邻工业西路。修改内容如下: 1.将更新单元范围用地面积由已批的112787.6平方米调整至112479.5平方米; 2.将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由已批的98430.8平方米调整至98410.4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清湖路 2.龙华办事处 地址: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办公楼一楼大厅 3.更新单元现场 地址:龙华办事处东环一路与八一路交叉口 4.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lh.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7天,自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12日。 四、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1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清湖路 电话:0755-23335753 吴工 传真:0755-23335753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2016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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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龙胜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公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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