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公明商业中心更新单元规划项目属于70个旧城改造项目之一,其专项规划已经过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2012年第33次技术会议审议通过,已核发《市规土委关于批准<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公明商业中心更新单元规划>的通知》(深规土〔2012〕521号)。深圳市天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来文申请修改专项规划(02/03地块),现根据《城乡规划法》以及《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规划修改事项 规划区位于光明新区公明中心地区松白路与长春路交汇处东南侧,本次更新单元规划修改具体内容为: (一)02地块建筑限高由100米提高至120米,将长宁路车行出入口修改至金安东一路;在振发路增加一处人行出入口。 (二)03地块建筑限高由100米提高至180米,在长宁路增加一处人行出入口。 (三)02与03地块建筑二级退线由≥12米修改为≥9米。 二、公示地址 本通告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现场展示和网站发布: (一)现场展示 1.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我局办文大厅 2.松白路公明第三工业区入口项目现场 3.光明大街401号管委会第三办公区城建局一楼 (二)网上展示 1.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站) 2.http://gm.szpl.gov.cn(我局网站) 3.http://www.szgm.gov.cn (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 三、公示时间 为期7日,自2015年12月26日起至2016年1月1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对该规划修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27402695 传真:23466464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规划修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诚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委员会光明管理局 2015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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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公明商业中心城市更新单元02/03地块规划修改草案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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