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沙井街道上星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项目已列入《2014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四批计划》,现已经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香江家私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等议题业务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786号)的规定,予以公开展示,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东临上寮河,西临上星路,南临创成路,北临企安路。更新单元用地面积187125.0平方米,拆除用地面积166119.0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22125.8平方米(其中纳入零星用地2681.6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640800平方米,其中住宅35152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1772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酒店187780平方米,商务公寓8047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21030平方米(含1所18班幼儿园,4800平方米,占地5400.0平方米;综合车站8500平方米等),地下公共充电站1100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一楼大厅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2.上星工业区更新单元项目现场 地址:创成路与上星路交汇处 3.上星社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上星村委 4.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地址:沙井街道新沙路488号 5.宝安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区政府5楼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http://ba.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6年2月5日起至2016年3月5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和建议需书面反馈,请直接投至公示地点意见箱,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电话:0755-27812582 传真:0755-27812582 联系人:成工 地址:宝安区宝城30区前进一路293号7楼708室 六、版本声明 本次调整内容仅为调整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6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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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宝安区沙井街道上星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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