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海山街道沙井头村城市更新单元被列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内。现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通过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审议盐田区海山街道沙井头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等议题的业务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78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海山街道,东临香径街、香径西街,西岭叶屋东街。更新单元用地面积58613.5平方米,拆除用地面积53120.5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41072.7平方米(其中划入零星用地164.2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59000平方米,其中住宅161900平方米(含保障房1604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酒店合计48850平方米,商务公寓42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6250平方米(含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25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4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2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2000平方米、邮政所10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70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15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公共厕所60平方米和环卫工人作息房10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盐田区海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盐田区海景二路1088号 2.项目现场 地址:盐田区沙井头村26号楼1楼 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地址:盐田区海景路10号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 三、 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6年2月4日至2016年3月4日。 四、意见反馈 1.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请直接投入至公示现场意见箱,截至日期为2016年3月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地址:盐田区海景路10号 电话:25363263 传真:25356213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2016年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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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关于盐田区海山街道沙井头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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