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石火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属2007年市政府《关于研究宝城26区等城改项目改造范围及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中明确的龙岗、宝安区59个旧改项目之一,于2009年9月通过改造专项规划批复(深规土函〔2009〕700号),后对改造专项规划进行修改并于2015年2月取得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关于规划修改的复函(深规土龙函〔2015〕309号)。现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申请对已批规划进行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786号)的规定,现将修改事项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修改事项 在更新单元拆除范围、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各地块主导用地性质不变,以及不影响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申请对一、二、三期的拆除范围等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用地面积 1. 一期拆除用地由64553.6平方米增加至67596.5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由30168.7平方米减少至28959.2平方米(减少部分划为独立地块02-06,用地面积1209.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 2. 二期拆除用地由42932.2平方米减少至40140.2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维持39600.0平方米不变。 3. 三期拆除用地由33278.1平方米减少至33027.2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维持33207.4平方米不变。 (二)分项建筑面积 居住减少5000平方米,商业增加5000平方米,并对居住、商业分项指标在不同地块之间进行优化。 (三)公共开放空间 保证提供公共开放空间11800平方米不变,对具体位置进行优化。 (四)地面临时公共通道 在02-01与02-06地块之间,以及02-02地块西南侧增设两条地面临时公共通道。 (五)地下空间连通 在满足市政管线等要求的前提下,各地块地下车库之间可通过车行通道相互连通,通道具体位置结合建筑方案进行设置。 二、公示时间 自2016年1月30日起至2016年2月5日止。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二)龙岗区龙城街道办 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沙园路 (三)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石火片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拆迁安置办公室 地址:龙岗区爱联石火村对面龙石路252号深龙鑫大厦二楼 (四)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28921896 传真:28918090 联系人:赖工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附件: 1.公示附图1 2.公示附图2 3.公示附图3 4.公示附图4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6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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