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新安街道凸版印刷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项目被列入《2014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四批计划》内。现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过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业务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786号)等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宝安区新安街道上川片区,东北临新安三路、东南临创业二路、西北临宝城公园路东三巷、西南临合安一巷。拆除用地范围面积38711.8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9249.3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196600平方米,其中商业、办公及酒店78650平方米,商务公寓33700平方米,住宅6860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95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15650平方米。另外允许在地下配置50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2.深圳市宝安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办公室 地址:宝安区创业一路 3.宝安区新安街道凸版印刷工业区项目现场 地址:宝安区新安街道 4.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新安街道宝民一路202-8号 5.洪浪社区工作站 地址:新城20区 (二)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http://ba.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5年10月17日至2015年11月15日止。 四、意见反馈 1.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2015年11月15日,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工 电话:0755-27812416 传真:0755-27812582 地址:宝安区宝城30区前进一路293号7楼708室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5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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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宝安区新安街道凸版印刷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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