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已列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现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南山区沙河街道美景工业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等议题的业务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78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规划区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项目东邻富安大道,西邻天河路,北邻沿岭路,南邻平湖大街及振平路。更新单元拆除用地面积218214.5平方米(含历史风貌保护区范围),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为113193.5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675000平方米,其中住宅500000平方米(含安居型商品房9260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酒店合计14499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面积30010平方米(含1所9班幼儿园2700平方米,独立占地2700平方米,1所18班幼儿园4800平方米,独立占地5400平方米,公交综合车站8100平方米)。另外,地下附设公共充电站1100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二)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守珍街93号 (三)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片区项目现场 地址:龙岗区平湖街道高原路1号 (四)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天,自2015年9月26日起至2015年10月25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2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卢工 电话:0755-28919082 传真:0755-28918869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附件:1.区域位置、拆除与建设用地范围图 2.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总平面布局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5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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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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