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9月1日起,我委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审查、规划审查事项由市城市更新局直接受理并履行审查(审批)职能,我委各管理局不再受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审查、规划审查受理窗口统一调整为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民中心窗口(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西厅19-20号),此前已由我委各管理局受理的,按原程序办理。 二、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等事项仍按原程序办理。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2015年8月31日 |
政策文件
关于调整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审查、规划审查等城市更新事项办理部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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