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第八工业区宝龙地块城市更新单元已列入《2014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现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过2015年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业务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78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更新单元概况 该更新单元位于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地块东临城市主干道东环一路,南临城市支路八一路。更新单元范围总面积47817.6平方米,拆除用地范围总面积42075.4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33939.9 平方米。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96800平方米,其中住宅12000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15600平方米),办公和商业48090平方米,商务公寓206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8110平方米,地下附设公共充电站700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清湖路 2.龙华办事处 地址: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办公楼一楼大厅 3.更新单元现场 地址:龙华办事处东环一路与八一路交叉口 4.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lh.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天,自2015年8月15日至2015年9月13日。 四、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1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清湖路 电话:0755-23335753 吴工 传真:0755-23335701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 2015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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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第八工业区宝龙地块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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