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大鹏街道第二工业区A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项目被列入《2012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四批计划》,现该项目规划(草案)已经过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规划业务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78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规划区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中心区北部门户区域,坪西快速路与鹏飞路交叉口以东,迎宾北路以南。拆除用地范围总面积共65477.6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38177.6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14530平方米,其中住宅9042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0平方米),商业、办公、酒店、商务公寓合计建筑面积17500平方米(商务公寓建筑面积不超过525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6610平方米(其中公交首末站1800平方米,9班幼儿园2400平方米,独立占地2700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2. 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 地址: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人民路30号 3. 项目现场 地址: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迎宾北路大鹏第二工业区A区 (二)网上展示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 (三)报纸展示 深圳商报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5年4月18日至2015年5月17日。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请直接投入至公示现场意见箱,截止日期2015年5月1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电话:25359626 传真:25356213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2015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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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关于大鹏新区大鹏街道第二工业区A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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