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坂田街道大光勘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已经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审查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一、修改事项 将该项目由不分期调整为分两期实施,一期拆除用地面积63453.8平方米,建设D-06-2和D-08地块;二期拆除用地面积25703.1平方米,建设D-05-2地块。各地块的规划指标保持不变。 二、公示时间 30天,自2015年4月11日起至2015年5月10日止。 三、公示地点 (一)改造现场 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大光勘工业区6号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四、意见反馈 (一)对该规划修改草案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城市更新科 卢工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1609室 联系电话:0755-28919082 传真:0755-28918266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规划修改方案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附件:坂田街道大光勘更新单元规划修改公示附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5年4月11日 |
||
|
政策文件
关于龙岗区坂田街道大光勘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