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天安骏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修改坂田街道天安岗头更新单元规划。现规划修改方案已经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审查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将变更事项予以公示。 一、变更事项: 拟将项目二期拆除范围内66.47平方米用地调整至项目三期拆除范围。 二、公示时间: 自2015年4月4日起至2015年5月4日止。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坂雪岗大道坂田街道办事处办公楼; (二)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天安岗头更新项目改造现场; (三)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 (四)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首页(http://www.szpl.gov.cn)。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调整内容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赖工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1607室 电话:0755-28921896 传真:0755-28918869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5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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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岗头更新单元规划修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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