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我市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要求,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我委对《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暂行规定》(深规土 [2010] 843 号)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4月30日前通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反馈。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915室城市更新办公室收 邮编:518040 电子邮箱:csgxb@szpl.gov.cn。 附件:1. 《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 《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修订草案)》起草说明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2015年3月31日 |
||
|
政策文件
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