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街道南约积谷田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已经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一、修改事项 龙岗南约积谷田城市更新项目位于龙岗街道南约社区,紧邻丹荷大道和植物园路。该项目更新单元规划于2013年3月28日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2013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深规土〔2013〕273号)。现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申请对已批更新单元规划进行修改,修改事项如下: (一)关于一、二期用地范围调整。一期拆除用地面积由41611.26平方米调整为39745.54平方米,一期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由27208.5平方米调整为25461.9平方米;二期拆除用地面积由12778.19平方米调整为14643.91平方米,二期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由12702.5平方米调整为14369.4平方米。 (二)关于一、二期地块指标调整。在保证已批更新单元规划平均容积率不变的前提下,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减少400平方米(在二期01-02-02地块住宅指标中扣除)。一期01-02-01地块住宅面积由120520平方米调整为111960平方米,二期01-02-02地块住宅面积由66700平方米调整为74860平方米。同时一期停车位由903个(含50个公共停车位)调整为846个(含50个公共停车位),二期停车位由728个调整为785个,停车位总量不变。 二、公示时间 30天,自2015年3月27日起至2015年4月25日止。 三、公示地点 (一)改造现场 地址:龙岗街道南约社区积谷田居民小组办公楼 (二)南约社区居委会 地址:龙岗街道植物园路2号 (三)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四)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四、意见反馈 (一)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2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城市更新科 卢工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1610室 联系电话:0755-28919082 传真:0755-28918869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规划修改方案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5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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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深圳市龙岗街道南约积谷田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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