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申请修改龙岗区横岗街道同兴五金厂更新单元规划,现规划修改方案已经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审查初步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将变更事项予以公示。 一、变更事项: (一)将项目的拆除用地范围由62648.43平方米调整为62592.49平方米,即将拆除范围东侧5栋现状建筑位于拆除范围内的部分调整出拆除范围。 (二)将地块6-17的用地面积由13501.03平方米调整为13467.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由59405平方米调整为59259平方米(规划住宅面积减少146平方米)。 (三)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二、公示时间: 自2015年2月5日起至2015年3月6日止。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横岗街道办事处办公楼; (二)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同兴五金厂改造项目现场; (三)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 (四)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首页(http://www.szpl.gov.cn)。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调整内容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赖工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1607室 电话:0755-28921896 传真:0755-28918869 附件:横岗街道同兴五金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公示附图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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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龙岗区横岗街道同兴五金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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