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溪涌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项目列入《2014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现该项目规划(草案)已经过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规划业务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78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规划区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溪涌社区,处于盐坝高速溪涌出口以北,是大鹏新区西部的门户节点,更新单元用地范围面积361621.3平方米,拆除用地范围面积245991.8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为181216.7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606000平方米,其中:住宅551400平方米、商业4028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面积14320平方米(含9班幼儿园2400平方米,占地2700平方米;12班幼儿园3200平方米,占地36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30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10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2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0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1500平方米;邮政所15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400平方米;公共厕所120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2. 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
3. 项目现场(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溪涌社区溪涌村、盐村、洞背村)
(二) 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30个自然日(2014年8月16日至2014年9月14日)。
四、意见反馈
1.如对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415室,截止日期2014年9月1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电话:25363263 传真:25356213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2014年8月16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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